《来宾市“人才飞地”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来宾市地处广西中部,交通发达,到南宁、柳州等城市十分便利,但医疗、教育、文化、商贸等条件相对落后,人才容易受到南宁、柳州等城市的虹吸效应影响,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拥有较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小。经过多次到企业调研发现,对于设立在来宾、研发在来宾、生产在来宾的企业而言,很难引进科研人才和创新人才,很大程度制约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国内外创新活力强的城市设立“人才飞地”,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人才不愿意到来宾工作的问题,充分利用先进城市和地区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建设以人才引进培育、科技研发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为目标的科技与人才聚集融合的创新平台,实现“人才和研发在外地,转化和落地在来宾”的协同创新模式。
二、框架内容
《来宾市“人才飞地”管理暂行办法》一共有五章十五条,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文件依据、“人才飞地”的定义及目的。
第二章“申报认定”明确了“人才飞地”的申报工作的组织单位、申报条件和申报认定程序。
第三章“支持保障”明确了“人才飞地”的建设期、考核验收机制、运营建设经费等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明确了各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市科技局负责对该办法进行解释,该办法有效期为3年。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人才飞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地址:http://kjj.laibin.gov.cn/tztg/t16395436.shtml